宅男宅女這新名詞用在我跟我老公身上真的是非常的貼切。

自從小搗蛋出生後,假日除了待在家裡就是回娘家,實在是沒別的活動了。


今天是小搗蛋滿11個月的日子(不例外的一樣待在家裡),小姑恰巧來家裡拜訪,還帶了一個很可愛的鋼琴玩具,可以給小搗蛋敲敲打打的。小搗蛋雖然一開始有點怕生,但是小姑哄小孩的功力實在是無人能敵,一會兒就把小搗蛋擺平了,還逗得小搗蛋一直咯咯笑。


得知小搗蛋已經會牽著我們的手走路時,小姑興奮的牽著小搗蛋在客廳及書房來來回回的走著,
也許是我跟老公真的過於保護小搗蛋,當我們平常牽著小搗蛋走路時,基本上我們連嘗試放手讓小搗蛋自己走的勇氣都沒有。


但是小姑不一樣,她讓小搗蛋試著自己走,結果......小搗蛋辦到了。在沒人攙扶的情況下,小搗蛋連續走了好幾步,我跟老公看見時,那種心裡的感動真的無法用言論來形容,只在心裡念著:嘿!翎翎,妳會走了耶。

 

特別的日子偏偏攝影機的帶子拍完了,晚上當老公想到要用相機裡的連拍,把小搗蛋走路的樣子拍下來時,小搗蛋竟然又不敢放開我們的手.....。


話說......真的是我們太保護她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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